关于批准发布《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3部分:家具制造业》山东省地方标准的通知
鲁质监标发〔2017〕9号
各市环保局、质监局(市场监管局):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3部分:家具制造业》已通过审查,现发布为山东省强制性环境保护地方标准,自2017年9月3日起实施。其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DB37/2801.3-2017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3部分:家具制造业
山东省环境保护厅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7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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