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上海市环境保护局公示了对上海荣盛涂装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信息摘要。
以下为《上海荣盛涂装有限公司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活动,未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案》详情:

行政处罚信息摘要(来源:上海市环境保护局)
根据摘要,上海荣盛涂装有限公司是因为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活动,并且,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
依据《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第六十六条第(三)项,环保局做出如下决定: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罚款人民币一百万元整(按日连续处罚)。 |